发布单位: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聘岗位:主任医师岗(博士)-天津市津南区,医师岗(硕士)-天津市津南区,医师岗-天津市津南区,护理岗(硕士)-天津市津南区,医务医辅岗(硕士)-天津市津南区,医技岗-天津市津南区,药师岗-天津市津南区,医务医辅岗-天津市津南区,护理岗-天津市津南区
工作地点:天津
职位数量:9
招聘人数:若干
报名截止日期:2025-01-18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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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天津市津南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公告详情:
为满足我区卫生健康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人,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5年毕业的人员(含2023年、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5.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岗位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1月12日至2007年1月12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月12日至2007年1月12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月12日至2007年1月12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为5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4年1月12日至2007年1月12日期间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等证件需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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